职责范围
统战部是主管学校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,负责贯彻落实党的统战理论、方针、政策,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,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的工作。
统战部内设办公室。负责学校统战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。
工作职责如下:
1.负责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统战方针政策,开展统战理论的研究工作。
2.负责制订学校党委开展统战工作的实施意见、计划方案。
3.负责检查和落实党的各项统战政策(包括党对民主党派、党外知识分子、民族宗教、侨联等政策),并向学校党委和上级领导部门汇报工作。
4.协助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组织搞好自身建设,与他们保持密切联系,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,为他们创造工作条件,调动他们参与学校改革与发展的积极性。
5.协助学校党委抓好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,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外代表人土的培养选拔和安排使用工作。
6.负责开展党的民族、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以及港、澳、台、侨属及归国人士统战工作,协助做好少数民族师生工作。
7.负责贯彻党的对台方针政策,做好党的对台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,做好来校台胞的接待工作和台属、赴台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。
8.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,有效防控各统战群体经费使用方面的廉政风险。
9.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。